文章来源:小编 更新时间:2024-11-15 09:00:31
3、磋商时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结果公告发布后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两套用于备案。采用电子化评审系统的采购项目,其纸质响应文件应从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出,装订成册◆★■◆★◆。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时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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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9)《陕西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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